依据《金陵科技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金院字〔2019〕36号)文件精神,现将张燕等五人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进行教育合作交流的情况予以公示。
为加强与国(境)外友好高校合作交流,推进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应哈萨克斯坦国际哈中语言学院、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人文科学大学邀请,经研究,我校拟派遣张燕等五人于2026年9月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为期六天的教育合作交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联系电话:8618889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