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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志远等五人赴泰国、澳大利亚进行教育合作交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宁委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现将刘志远等五人赴泰国、澳大利亚进行教育合作交流的情况予以公示。

为加强与国外友好高校合作交流,推进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促进学校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应泰国格乐大学、泰国宣素那他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创新教育委员会邀请,经研究,我校拟派遣刘志远等五人于20246月赴泰国、澳大利亚进行为期八天的教育合作交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426日至20245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联系电话:8820889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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