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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处关于申报省教育厅“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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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十四五”期间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专项并完成首批项目立项。根据“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整体安排,省教育厅于近期开展第二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

1.项目立项。第二批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项目计划遴选立项资助项目及立项不资助项目各25个。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审核评审结果基础上,于5月底前研究确定。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评价和结项验收。中期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二、申报对象

1.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2.已获批成为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3.每所本科高校申报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

4.申报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附件2)以及《金陵科技学院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项目依托平台获批证明、中外方合作协议、合作成果、专利、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2.请申报学院于3月21日(星期一)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以及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zhaogh@jit.edu.cn,纸质版送至科技楼3号楼507室。

联系人:孟超(电话:8297);赵冠慧(电话:8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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