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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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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落实 “十四五”期间省教育厅将实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重点专项建设,现就组织申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

1. 项目立项。该项目将分两批次立项,2021、2022年分别遴选立项25个项目。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审核评审意见基础上研究决定立项项目并下发立项通知。

2. 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年度评价及结项验收。其中,年度评价于项目建设第2、3年上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于项目建设第4 年上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二、申报对象

1. 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2. 已获批的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不纳入申报范围。

3. 限额申报:1个。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四、2021 年度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及《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项目依托平台获批证明、中外方合作协议、合作成果、专利、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

2.请申报学院于5月15日下班前将附件1发至以下邮箱:zhaogh@jit.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并在校内公示。

联系人:孟超 电话: 8297;赵冠慧 电话: 8738

附件1 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表.doc

附件2 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数据汇总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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