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学位证书管理规定:遗失学位证书后,只能补办学位证明书。补办学位证明书需提供以下三项材料: 1、登报的遗失启示(需在市级以上报刊登载),遗失启示上需注明:学校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入学年份、毕业年份,证书编号;
2、本人补办学位证明书的申请书;
3、一张两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备齐以上材料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予办理。从受理材料审核到领证,时间约为两周左右。
金陵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年1月1日